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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呢?
释义
    1、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5、使用了商标法不被允许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如、国家名称、地标性建筑名称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驳回当事人提出来的注册商标的申请的,一般在驳回申请的时候都会在通知书当中告知当事人相应的原因。所以,申请注册商标的当事人没有什么充足的证据的话,申请行政诉讼也无济于事。
    一、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显著特征就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或者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4、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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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1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