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走东西怎么写条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今取到总店物品,由于收据已失,特此收条为凭,物品本人已来取走。 此收条,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未进行会诊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意外险给报销吗?
打了精神病人犯法吗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孩子有精神病父母可以离婚吗 -法律知识
精神病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法律知识
精神病患者能否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法律问题与现实困境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
精神病人父母是否一定为其监护人 -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如何的
父亲犯法儿子在部队当兵有影响吗 -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找媒体有用吗 -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找媒体有用吗?
劳动纠纷可以找媒体吗
劳动纠纷找哪个媒体好?
劳动纠纷能找媒体吗
劳动纠纷是否可通过媒体调解
劳动纠纷找媒体有用嘛?
劳动纠纷是否可通过媒体调解?
民事纠纷找记者曝光有用吗
记者工人工资纠纷案是什么
劳动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
劳动纠纷可以报警吗
司法鉴定中心周六周日上班吗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一般多少天?
loss payee
loss payee clause
loss payment
loss ratio
loss reserve
loss standard
loss subrogation
lost
lost and found
lost-and-found objects
lost and found office
lost article
lost check
lost document
lost grant
lost or not lost
lost or not lost clause
lost property
lost property notice
lost property office
Violence, Violently
violent behavior
violent criminal
violent death
violent offense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 1: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