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