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分居两年离婚怎么证明     1、分居两年离婚证明方式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