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第二次无证驾驶? |
释义 | 第二次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是罚款和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无证驾驶不会当场拘留,需要主动接受处理。被拘留后需在24小时内到指定拘留所接受处罚。如果能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可以在申诉和诉讼期间暂缓执行拘留。 法律分析 一、第二次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1、第二次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由查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第二次无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无证驾驶会不会被拘留 1、无证驾驶是不会当场拘留的,需要你主动去接受处理的。 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3、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结语 第二次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和第九十九条进行处罚,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无证驾驶者是否会被拘留,一般情况下不会当场拘留,需要被拘留人主动前往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若被裁决拘留的人或其家属能够提供担保人或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可在申诉和诉讼期间暂缓执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对本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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