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承诺是什么意思呢 |
释义 | 要约的意思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的意思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一、约有哪些性质要件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三、要约的自身的监督要件是什么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确的方式发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体确定内容; 2、经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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