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30类商标注册范围是什么 |
| 释义 | 法律分析:30类是面点饮品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茶、茶饮料 3003糖 3004糖果,南糖,糖 3005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面包,糕点 3007方便食品 3008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谷物膨化食品 3012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食用冰,冰制品 3014食盐 3015酱油,醋 3016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昧品 3017酵母 3018食用香精,香料 3019单一商品 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用佐料。尤其包括:含咖啡,可可或巧力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1993年、2001年两次修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四条 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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