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报废汽车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为申请人; 2、拆迁现场面积不少于五千平方米; 3、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4、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正式员工不少于20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6、无销售报废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7、有必要的拆除设备和消防设施。 废弃汽车存放场地的地面应硬化、防渗漏。拆解场所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做好防渗漏保护。拆解车间应通风良好,照明良好,安全设施齐全,并远离居民区。 补充:废汽车回收公司的注册流程是: 1.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完成对申请的审查; 2.申请人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持资质证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二手车回收业务; 4.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废旧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贸委备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