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学法减分不分时段的,随时可以学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学法减分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学法减分一个周期能减6分。驾驶员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