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解答:     上海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中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6%。但是,上海市规定,职工每月个人缴存金额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20%。由于在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的情况下,许多上海市民工资所占比重较低,因此实际缴存比例通常较低。此外,上海市为了保障职工收入和社会福利,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支付最高每月400元的住房补贴。因此,上海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对较低。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政策原因。例如,上海市每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30714元,即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超过30714元的职工只需按30714元缴存公积金。一些高收入人群也因此缴存公积金比例降低。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