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不算转移财产,但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而没有对财产进行隐藏,则不属于财产转移。但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会被判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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