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离婚登记怎样办理 |
释义 | 大陆居民申请离婚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台湾居民需提交通行证、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经济帮助、共有财产处理等内容。 法律分析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籍证明);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地区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件;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夫妻共有财产及共有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项。 拓展延伸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跨境离婚登记流程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跨境离婚登记流程相对复杂,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首先,双方需要确认婚姻关系的有效性,并办理离婚协议书。接下来,大陆居民需向所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台湾地区居民则需要向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等文件。双方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文件的翻译件和公证书。最后,双方需按照当地法律程序进行离婚登记,完成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律师,以确保顺利完成跨境离婚登记。 结语 跨境离婚登记程序相对复杂,大陆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双方需办理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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