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办烟证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烟草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有: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方圆100米不能亦学校,方圆50米不能有烟草证。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有: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烟草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办理申请;     (2)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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