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签完可以终止吗     合同签订后,可以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又或者是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合同未到期,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什么关系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在法律后果上具有同一性。但二者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1、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将是否主张合同撤销的权利留给当事人,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     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前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法定的期限便丧失撤销权利,但无效合同因其自始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