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权有什么利弊
释义
法律主观: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
随便看
用益物权是指?
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用益物权人是指谁
解除关系时未到期的债务怎么办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关系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解除关系,法院会准予吗?
解除关系过后的债务都是自己承担吗
解除关系后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
解除关系后多久债务没关系?
解除关系后,对方的债务怎么承担,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解除关系时未到期的债务怎么办?
解除关系后几年债务没关系
解除关系后债务他不还怎么办?
解除关系后还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解除关系后对方的债务问题跟我还有关系吗 ?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关系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解除关系,法院会准予吗?
还没解除关系一方不想承担共同债务怎么办?
解除关系多久后债务没关系?
解除关系后几年债务没关系
解除关系后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
分手后是否需要偿还分手时未偿还的债务?
解除关系后多久债务没关系 ?
恋爱关系终止后,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关系多久后债务没关系
解除关系后债务他不还怎么办
解除关系后债务他不还怎么办
不足
不足抵偿债务
不足额
不足额保险
不足额赔偿
不足额损害赔偿费
不足法定人数
不足数额
不足为据
不足为凭
不作辩护的诉讼
不作答辩
不作联合诉讼
不作为
不作为的过错
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不作为的控告
不作为的人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不作为的义务
不作为地役权
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的教唆犯
不作为犯因果关系否定说
不作为犯因果关系肯定说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8 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