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积金提取查不到房屋信息原因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办理或未办理完成;     2、房屋未登记在公积金管理中心;     3、房屋登记信息有误;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提取公积金时,如果查不到房屋信息,应当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以确保提取公积金的正常进行。     公积金提取查不到房屋信息解决方式如下:     1、您可以拨打公积金中心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的提取流程;     2、您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核实您的房屋信息;     3、您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核实您的房屋信息;     4、您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以及签订的买卖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便公积金中心核实房屋信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