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职工离休、退休;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出境定居; (四)因工作变动,工作关系调出本市; (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七)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的; (八)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职工无房房租的; (十)自住住房装修的; (十一)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二)低保家庭。 职工本人符合提取条件第(一)至(五)项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本人符合提取条件第(六)至(十二)项规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发生额,最高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保留一个月的缴存余额)。 用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的职工,正常还款及正常缴存一年后,每年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年贷款本息总额。用住房抵押贷款的职工,正常还款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截止贷款日的全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建房合同总价款的80%;正常还款一年后,每年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年贷款本息总额。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被担保人尚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