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条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中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7月6日调整一年期存款利率至基准利率1.08倍,达到3.25%。宁波银行、招商银行、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则将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1.1倍,达到3.3%。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外省市居民除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供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未满18周岁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2.必须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能够提供相应的收入和资产证明。收入证明由借款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司人事章或公章加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户、私营、民营借款人可提供近三个月税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开具的月收入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应提供税单或其他资产证明(银行存单、有价证券、投资证明、房产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卖方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5.支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是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或在贷款银行存入了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 6.贷款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不同年龄所贷款年限的限制有所不同。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