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不能继承。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其遗产,不能依法发生继承,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人,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