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怀孕女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一、职工怀孕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怀孕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观察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女职工有以下权利: 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算作劳动时间。 二、哺乳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被辞退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但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三、孕期女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孕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