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摇撞骗属于什么行为 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如果带来的实际的伤害或是经济上的损失,则可以以招摇撞骗罪来进行处理,具体招摇撞骗行为认定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类区分。发现了他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可以进一步咨询。
该内容由 黄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