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抢注域名不构成侵权。所谓抢注,简单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1、在从未注册过的域名注册的情况下,域名注册人通常会预见域名的潜在价值,并在别人想到之前注册域名。该范围包括一些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2、对于已注册的域名,如果未能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将在一段时间后删除。在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先注册域名的行为被视为另一种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