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二建延续注册怎么办理 |
| 释义 | 二建延续注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点开网页; 2、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 3、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4、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并从出现红色文字的部分选择省市,点击“进入”; 5、出现“某某省(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 6、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7、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从“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8、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9、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附带条形码。 申请二建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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