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找不到,起诉有意义吗?法院会去找人吗? |
释义 | 工作日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如下: ·1、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 ·2、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一、扰民的标准如下:· 1、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2、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 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扰民的处罚如下: ·1、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指定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综上所述,施工扰民时间规定是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法律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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