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比之前的普通公司注销流程我们可以知道主要有以下区别     1.流程,相比普通公司注销流程6个步骤,简易注销将流程减少到了2个步骤,大大减少了公司注销的投入     2.时间,相比普通公司注销流程后公示45日,简易注销将时间减少到了10个工作日。     3.资料, 相比普通公司注销流程需要准备9项资料,简易注销只需要4项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