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筹划的基本程序: 1、设计合理的公司架构、关联企业间不同的税收待遇; 2、分析公司的功能风险及生产经营流程,结合公司的功能风险分析设计公司合理的资金、票据、物资流动; 3、通过关联企业交易实现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 4、设定定价方法; 5、建立风险识别、完善企业内控,风险防范及风险补救措施。 一、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 关联交易是一种特殊的自我交易,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关联交易犹如双刃剑: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发展;而利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公司与自己或者其他关联方从事不利益的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和债权人利。因此,我国公司法并未简单地禁止关联交易。 二、资产收购有什么注意事项 资产收购有两个注意事项: 一、收购方的要求: 1、资产收购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2、资产收购不能以减少、免税或延迟纳税为主要目的; 3、企业收购另一企业的实质性经营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连续12个月内经营资产,从事资产前的经营活动。 二、对目标公司的调查: 1、注册资本。了解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或资本抽逃; 2、通过找出目标公司的流动率来预测公司未来的运营能力; 3、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存在风险; 4、是否存在税收风险。收购方必须注意目标公司是否依法纳税; 5、诉讼风险。目标公司与劳动者、股东之间是否存在纠纷。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否犯罪。 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参与机制; 2、强化合同监控; 3、加强信息交流; 4、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治企; 5、善用调解、仲裁、诉讼等保护手段。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