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下列资料,公司的名称核准通知书;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公司的住所证明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