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案件犯罪地包括哪些 |
释义 | 毒品案件犯罪地不仅可以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运输途经地以及毒品 生产地,也包括毒资、毒赃和毒品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目的地等。 法律依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一条 毒品犯罪的地域管 辖,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 则。 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或者受 案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而案件由本院管辖更适宜的,受案法院应当报请与有管辖权的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本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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