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借人在借款活动中,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借款合同中的义务,如有未履行义务导致债务无法收回,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此时出借人与其他债权人合作向债务人追债,其在实践中也可能面临其他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和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就同一债务向债务人多人追索,但是追索的数额不得超过他的债权数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依法获得了债权,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追索赌债无效的,出借人不得请求返还赌资;第二款:多人共借,一人不偿,其他共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各自应还款份额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如出借人与其他债权人合作追债,其应当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若多人共借,一人不偿,则其他共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各自应还款份额承担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