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宅基地三权是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具体如下: 1、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 2、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三权分置的政策中指出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的,而并非属于某农户个体的。农村宅基地的承包权归农户,宅基地上经营权可流转。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利弊: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利端: 1、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权利。 2、相互合作、相互制约。 3、农民的收入增加了。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有哪些利弊?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弊端: 1、影响国家权力的统一,容易造成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混乱。 2、三权之间的互相牵扯,会导致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立带来的利益: 1、在农民无失地之忧的前提下实现耕地流转,既能保障农民利益,又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2、“三权分置”的原则不仅适用于耕地,还适用于其他农村土地,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权分置”把所有权归集体,受益权归农民,经营权可流转。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让渡一部分权利,同时还保留一部分权利,不致于因流转而失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