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除了存在特殊情况外,必须到庭。且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