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能做担保人吗 |
释义 | 可以,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做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证合同成立。 一、保证合同一般都是什么时候生效的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合同成立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且该合同具有从属性,其效力根据主合同的变化而变化。 二、有什么合同的担保方式?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三、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四、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五、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三、双方主合同不成立的保证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是无效的。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被认定为为无效的,保证合同存在的基础就没有; 所以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后,如果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做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保证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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