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比例12%属于高缴存的。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办理要件如下: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