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专利许可的类型 |
释义 | 第一种分类名称是专利实施的独占许可。专利的权利人和专利的被允许使用人双方要签订合同,在合同内容中,要约定好专利使用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同时也要约定只有被许可的一方才能实施这项专利技术,未被许可的其他人没有使用这项技术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也失去了自己对这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第二种分类名称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专利的权利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在签署的合同中会约定专利的使用日期以及地理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人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一是专利权人,二是被专利权人允许使用的人。 第三种分类名称是专利的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专利的普通许可是指除了专利的权利人和专利的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这项专利外,在取得专利权利人允许的第三人也可以使用这项专利。 第四种分类名称是专利的分许可。除了专利的权利人和专利的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这项专利之外,专利的权利人可以允许其他人使用这项专利,同时,被允许使用这项专利的人还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这项专利。 第五种分类的名称是专利的交叉许可。假设有两个专利权利人,甲方和乙方。甲方可以允许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甲方的专利,同时乙方也可以允许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乙方的专利,这就是互相允许使用对方的专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