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谁索赔 |
释义 | 雇主与家政服务中心之间存在着雇佣合同关系,雇主是家政服务中心,而不是实际服务对象。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家政服务中心索赔。 一、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雇主承担医药费吗 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的聘用员工,家政公司派保姆向客户提供劳务,则由家政公司按劳动关系承担责任;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就要承担责任。虽然可能是保姆工作失误,雇主也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雇主是受益者,保姆是在雇主的家里工作,雇主不仅应提供安全的设施、条件,还要经常提醒保姆注意安全。除非保姆有重大过失,雇主才能免责。 二、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 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 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7、清洁服务; 8、家政服务等。 三、托管中心经营范围有哪些 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内容涉及到家政服务,且家政服务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办托管班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校外托管目前已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要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教育、卫生、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监管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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