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每个月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登记,符合取消领取条件的,就不要再去社区进行登记,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