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是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经济特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随便看
价格欺诈如何赔偿消费者吗
商场停车场有权不让停车吗
商场闹事,侵犯商场名誉权,何时算严重?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在商场摔跤商场有责任吗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在商场里摔伤商场承担责任吗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在商场闹事,侵犯商场名誉权,什么情况下算严重?
强行并线可以举报吗?
强行并线扣几分?
强行并线可以举报吗 -法律知识
强行并线扣多少分?
强行并线要扣几分?
强行并线扣几分 -交通违章
强行并线事故责任判定
强行并线扣几分 -交通违章
强行并线怎么举报 -交通违章
并线交替通行怎么定责
强行并线扣几分?
压线等待交通信号灯是否违法?
高速压分道线怎么处罚
堵车压线算违章吗
法律的字面意义
法律的尊严
法律抵触法
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法律调查
法律调整
法律调整的法律机制
法律调整的法律效果
法律调整对象
法律调整方法
法律调整过程
法律调整机制
法律调整阶段
法律调整目标
法律调整效率
长期贷款
长期妨扰
长期放款
长期负债
长期工
长期工作人员
长期公司债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长期国会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9 3: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