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可以立马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出辞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立马走。未协商一致的,劳动者离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三十天后即可离职;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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