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就没结婚吗 |
释义 | 现在没领证就没结婚,只有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才算是结婚,双方才确立婚姻关系。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一、现在这样还有事实婚姻吗?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民法典中怎样区分同居关系与实事婚姻? 我国现在在婚姻关系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处于同居关系的,需要去补办结婚登记,不进行补办的,不按事实婚姻处理,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三、起诉离婚的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的再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因起诉离婚而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双方又再婚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之后,应当对递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双方拿到结婚证后,婚姻关系立即确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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