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