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