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要十八个月到二十四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对商标局决定不服的,商标局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注册商标流程是: 1、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九个月的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则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期限如何计算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权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事人就商标权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的流程为: 1、商标申请人提出书面的注册申请; 2、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商标局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有人提出异议的注册申请,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