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房产中介收费标准 |
释义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一、停收物业费政策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可以请物业解决邻里纠纷吗 原则上不可以请物业解决邻里纠纷,邻里纠纷不属于物业的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三、前期物业管理费可以变动吗 前期物业管理费是不能随意变动的。 1、前期物业服务是开发商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的方式代位业主或业委会授权其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因为业委会尚未成立并未作出聘请决定),约定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标准和收费标准受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规约。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各地房管部门一般会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的规约,按照物业公司的资质及物业服务的项目及服务完善程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的最高指导价,别墅和非住宅物业一般依据市场协商价格。 对于前期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也许很多人不是太了解,其实,这也是有标准规定的,收费时要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标准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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