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酒驾不构成犯罪,不会有判决书,酒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一、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