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亲结婚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近亲结婚是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 无效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利害关系人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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