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领证需要整个户口本。办理结婚需要户口本。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而且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共同到双方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