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最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如果是指有期徒刑最多会判几年,则按照相关规定为二十五年,因为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事案件的判刑会根据行为人构成的罪名以及相应的量刑规定确定,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