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 |
释义 | 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 1、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你可以把你们村里或周边种藕农户联系起来申请。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3、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4、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第二步:办理合作社公章。 第三步:农经办办理登记(农业局下属农经办)。 第四步: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第五步:申领税务登记证。 第六步: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十二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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