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收据只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有用,平时可以凭借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作为证据。万一发生纠纷,购房者可以使用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根据不同的政策,首付款的计算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买房子是现在的潮流之一,很多人都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买到房子,买房子并不容易,许多时候买房子都是需要现付首付,在进行贷款或者是其他方式进行购买的,有人会问如果发生了在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怎么办?这时候会有什么影响吗?大家了解一下。 一、买房子首付款收据丢了怎么办? 一、正常情况下,收据只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有用。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二、万一发生了纠纷购房者也可以用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合同履行实际情况等作为证据。如果打官司,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让律师查阅开发商的收据底根和银行资金往来帐等。只要发生过的事实,谁也抵赖不了的。对于后果,其实购房者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首付比例怎么计算的? 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首付的额度根据国家当时的政策而确定。例如:30000元/平的房子,100平的房子就是300万。那么,二成首付是60万,三成首付是90万,四成首付是120万。 结语 买房是当前的潮流之一,但买房并不容易。如果买房首付款收据丢失,正常情况下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收据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才有用。购房者可以准备其他证据如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合同履行情况等作为证据。根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关于首付比例,根据不同时间和地区的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会有所不同。购房者应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首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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