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捡的孩子能养,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孩子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孩子的同时,收养人要符合收养的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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